导读:2015年3月7日12时34分许,贵州省兴仁县佳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贵EM7201号轻型自卸货车在黔西南州兴仁县城北街道办事处锁寨村五星枇杷基地道路上侧翻,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现场:陡坡急弯处车辆失控侧翻 车厢内人员被抛出车外
事故经过
肇事货车违法搭载31人:驾驶员岑春超驾驶贵EM7201号轻型自卸货车共载31人下山。
肇事车急弯处失控侧翻:当贵EM7201号车行至纯寨广场附近陡坡急弯处时失控侧翻,车厢内人员被抛出车外,落在路面上和垂高4.4米路坎下的纯寨广场上。
事故现场伤亡情况:造成9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9人受伤的事故。详情>>
事故基本情况
- 驾驶人情况:
- 肇事驾驶员岑春超:男,生于1992年4月10日,持C1类驾驶证(准驾符合规定),初次领证日期:2010年10月8日。在事故中受伤。事故后经鉴定检测,排除“酒驾”、“毒驾”的嫌疑。
- 道路情况
- 事故发生在急弯且连续下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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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基本信息:发生事故的锁寨村五星枇杷基地道路,起于锁寨村纯寨广场,终点为枇杷基地观景台,长2.2千米,原为佳文公司为解决生产问题而建设的简易便道。
道路特点:该道路由于平纵面技术指标超标严重(最大纵坡18%、最小回头曲线半径约8米)。
防护措施: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严重不足,未能满足等级公路的标准。
- 车辆情况
- 肇事车为轻型自卸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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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基本信息:贵EM7201号“斯卡特”牌轻型自卸货车,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8月2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8月31日。驾驶室核载3人,货厢核载1070千克。
事发时车辆情况:发生事故时驾驶室实载2人,货厢实载29人。经检验,该车事故前安全技术状况合格。经专家鉴定,该车“侧翻前开始出现侧滑现象时的计算行驶速度不低于47km/h”。
事故原因分析
- 直接原因:违法载人下坡时超速行驶
- 岑春超驾驶贵EM7201号轻型自卸货车货厢载29人,驾驶过程中未保持安全车速,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在转急弯过程中重心偏移向右侧翻,是本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 间接原因:驾驶人及乘客安全意识淡薄
- 驾驶人、管理人和村民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岑春超、管理人员岑波长期使用货车载运务工村民,村民未意识到货车车厢载人的危险,长期乘坐货车车厢。
专家分析
- 下坡时控制车速保安全
- 车辆下坡时如果不能保证低速行驶,在发现特殊情况后很难能及时处理,所以车辆在下坡前一定要提前减速,并在下坡前切换到较低的档位行驶,为避免刹车失灵应少踩刹车,充分利用发动机的牵阻减速。
- 急弯路段要“慢进快出”
- 于车辆的惯性和离心力与车速成正比,所以转弯时要降低车速。尤其是下坡弯路,由于车辆重心前移再加上入弯前踩制动的话,“头重脚轻”的现象会明显增加,极易导致转向沉重和不足而发生滑出路面的交通事故。要避免此类事故,唯一的办法就是遵循“慢进快出”的原则,过弯后要迅速离开弯道,以免影响其他车过弯而给自己造成隐患。